山东省青岛市环保局推行环境应急工作新攻略变被动应急为主动出击
青岛市目前存在环境风险企业260余家,涉及石油化工生产、重金属、危化品生产和储运等高危环境行业,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形势严峻。青岛市环保局根据当前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形势,提出环境应急工作不能仅限于“扑火”,应从深层次挖掘“火种和火苗”,防患于未然。
首先全面普查环境风险隐患点源。建立一企一档风险源数据库,实行源头查找、分类管理,辖区负责,专人负责。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制度,实行痕迹化管理,明确倒查责任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力争将风险苗头全面扼杀。
其次全面深化和改革企业环境责任制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了企事业单位应该承担的环境应急责任,因此青岛市环保局从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急专职人员配备、应急资金和物资的储备、应急演练等环节等进行深化改革,强化企事业单位自身环境应急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未按规定制定和备案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开展环境风险评估、未进行环境应急演练等违法行为。
此外,环境应急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工作,环保部门应保持高度敏感性,环保部门所有环境应急人员24小时随时待命,联络畅通,企业发生任何环境和安全事件,不论轻微大小,要求环保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准确判断事件规模、性质和污染延伸,启动相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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