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粉尘污染所产生的法律风险分析

        企业在快速的发展中,为追求经济效益,往往忽视环境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为企业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比如近期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的粉尘爆炸事故,相关责任人可能会遭受牢狱之灾。
        2014年4月24日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确立了“损害担责”的原则,其中的“损害”指的是行为主体主观上存在过错的行为,“担责”不仅包含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包括承担行政处罚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现就以粉尘爆炸事故契机,针对粉尘污染给企业带来的法律风险作简要的分析:
        爆炸悲剧发生后,有工人说公司没有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不知道粉尘会爆炸。工厂对安全教育的漠视让人震惊,可事实上,相对于突发的粉尘爆炸,粘在皮肤上、被吸入体内的“灰”,本身是更可怕的潜藏杀手。
        近期发布的《中国尘肺病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2014)》指出,去年全国共报告职业病26393例,其中尘肺病231 52例,占报告总例数的87.72%。现实中很多企业对工人的工作环境及职业病风险漠不关心,只要不出现突发事故,就认为是安全的,这种意识无疑会使企业面临巨大的职业病防治法律风险。
        尘肺病系指在生产活动中吸入粉尘而发生的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根据《尘肺病防治条例》的规定,凡有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新建、改建、扩建、续建有粉尘作业的工程项目,防尘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又未积极治理,严重影响职工安全健康时,职工有权拒绝操作。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企业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仅会受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及劳动部门的行政处罚,同时还会面临着民事赔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还会追究企业高管的刑事责任。
       所以说,粉尘的危害不仅仅是爆炸,因粉尘污染导致职业病的防范与控制也必须引起企业家们的足够重视,企业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管理人员应当提升自己安全意识及法律风险防范意识,防微杜渐、未雨绸缪,建立起法律“防火墙”,将法律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将法律危机杜绝在发展之外,使企业健康茁壮成长。
       对于生产型企业来说,环境方面的挑战可以看成是供水管道上的一连串小漏洞,它们会令企业的价值慢慢地流失。它们也可能突然出现,就像大坝上的一个大裂缝,使企业面临的生死存亡的危机。企业家们应该有环境保护的意识,成熟发展的企业不仅是创造利润,更应该要承担起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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